民國112年 專技高考 藥師(二) 藥事行政與法規

第7題

某診所藥師在執行業務時,因家人發生嚴重意外,須暫時離開藥局趕赴處理。下列敘述何者最適當?

題目

某診所藥師在執行業務時,因家人發生嚴重意外,須暫時離開藥局趕赴處理。下列敘述何者最適當? A. 藥師不在營業場所執行業務時,應於門口懸掛明顯標示。若該標示被人取掉,藥師應負舉證之責,始可免責 B. 經診所醫師同意後,可委請資深護理人員暫代業務,但不得包括麻醉藥品調劑 C. 得請診所休假醫師,依藥事法第102條,經報備主管機關後,始可代為執行調劑業務 D. 若由非護理人員代理調劑業務時,如該藥師確實知情,則此藥師處以罰款6~30萬元,該代理人員另以違反醫療法處罰

官方答案

  • 答案:A. 藥師不在營業場所執行業務時,應於門口懸掛明顯標示。若該標示被人取掉,藥師應負舉證之責,始可免責

解析

藥師調劑應親自為之,藥師因故離開藥局時應停止調劑,並於門口懸掛明顯標示,這是藥師駐店管理義務的具體展現;標示若遭他人移除,藥師須負舉證責任,證明自己已依規定標示,才能免責,故A最適當。B委由護理人員調劑,違反調劑須由藥師親自為之的規定,麻醉藥品也不例外。C的藥事法第102條是醫師親自調劑的例外,不得由其他醫師「代為」調劑,亦無報備機制。D非藥事人員代理調劑屬違法執行藥師業務,處罰依據並非醫療法。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