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專技高考 藥師(二) 藥學(六)(包括藥事行政與法規)
第16題
依藥師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藥師懲戒之方式?
題目
依藥師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藥師懲戒之方式? A. 警告 B. 命接受額外之一定時數臨床進修 C. 限制執業範圍或停業六個月以上二年以下 D. 命接受額外之一定時數繼續教育
官方答案
- 答案:C. 限制執業範圍或停業六個月以上二年以下
解析
依據藥師法第21條之1規定,藥師懲戒之方式包括:一、警告;二、命接受額外之一定時數繼續教育或臨床進修;三、限制執業範圍或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四、廢止執業執照;五、廢止藥師證書。選項C所敘述之停業期間為「六個月以上二年以下」,明顯與法條明定之「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不符,非屬法定懲戒方式,故選C。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