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專技高考 助產師 助產學(二)(包括優生保健、遺傳諮詢、胚胎發育、不孕症護理、高危險妊娠護理、高危險分娩護理、高危險產後護理)
第22題
有關妊娠糖尿病孕婦的分娩時機,下列敘述何者不適當?
題目
有關妊娠糖尿病孕婦的分娩時機,下列敘述何者不適當? A. 通常選在胎兒肺部成熟,妊娠不宜超過40 週為原則 B. 若出現早產、早期破水,可考慮提早分娩 C. 若超過預產期未見陣痛,可考慮引產 D. 為預防胎頭骨盆不對稱,胎兒體重超過3 公斤即可剖腹生產
官方答案
- 答案:D. 為預防胎頭骨盆不對稱,胎兒體重超過3 公斤即可剖腹生產
解析
妊娠糖尿病分娩時機以胎兒肺部成熟、妊娠不超過40週為原則(A正確)。早產、早期破水可提早終止妊娠(B正確)。過期妊娠未陣痛可引產(C正確)。選項D錯誤:胎兒體重>3公斤並非剖腹產指標;巨大兒通常定義>4000或4500公克,且需綜合評估骨盆、產程進展、預估體重等,非單一體重截點決定剖腹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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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