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專技高考 物理治療師 物理治療學概論(包括物理治療史、物理治療倫理學與物理治療行政管理學)

第30題

醫療法規定醫療機構之病歷,若因故不能繼續開業且無承接者時,除病人或其代理人得要求醫療機構交付病歷,其餘病歷應繼續保存至少多久以上,始得銷燬?

題目

醫療法規定醫療機構之病歷,若因故不能繼續開業且無承接者時,除病人或其代理人得要求醫療機構交付病歷,其餘病歷應繼續保存至少多久以上,始得銷燬? A. 5年 B. 10年 C. 6個月 D. 12個月

官方答案

  • 答案:C. 6個月

解析

醫療法規定,醫療機構因故不能繼續開業時,病歷應交由承接者依規定保存;無承接者時,病人或其代理人得要求交付病歷,其餘病歷仍應繼續保存至少6個月,期滿始得銷燬。此規定的目的在保留病人後續就醫、查詢及醫療爭議所需資料,避免病歷立即消失。因此不是5年、10年或12個月,正確答案為C。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