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專技高考 物理治療師 物理治療學概論(包括物理治療史、物理治療倫理學與物理治療行政管理學)
第11題
關於我國「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相關規定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題目
關於我國「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相關規定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末期病人得立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其簽署應有具完全行為能力者一人以上在場見證 B. 當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簽立後,不得隨意以任何方式撤回 C. 當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應由一位具專科資格醫師診斷確為末期病人 D. 條例中所規範最近親屬順序,末期病人之成年孫子女優先於末期病人之父母
官方答案
- 答案:D. 條例中所規範最近親屬順序,末期病人之成年孫子女優先於末期病人之父母
解析
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規定,末期病人無簽署意願書能力時,得由最近親屬依法定順位出具同意書代替。該條例所定最近親屬順序為:一、配偶;二、成年子女、孫子女;三、父母;四、兄弟姊妹;五、祖父母。可見末期病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含成年子女與成年孫子女)順位優先於父母,故 D 正確。A 錯誤:立意願書應有具完全行為能力者「二人以上」在場見證,而非一人以上。B 錯誤:意願書得由病人隨時以書面撤回,非不得撤回。C 錯誤: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應由「二位」醫師診斷確為末期病人,非一位專科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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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