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專技高考 物理治療師 物理治療學概論(包括物理治療史、物理治療倫理學與物理治療行政管理學)
第37題
根據醫療法規定,醫療機構因故未能繼續開業,其病歷應交由承接者依規定保存;無承接者時,病人或其代理人得要求醫療機構交付病歷;其餘病歷應繼續保存多久始得銷燬?
題目
根據醫療法規定,醫療機構因故未能繼續開業,其病歷應交由承接者依規定保存;無承接者時,病人或其代理人得要求醫療機構交付病歷;其餘病歷應繼續保存多久始得銷燬? A. 6個月以上 B. 1年以上 C. 3年以上 D. 7年以上
官方答案
- 答案:A. 6個月以上
解析
依醫療法第70條規定,醫療機構因故未能繼續開業時,其病歷應交由承接者依規定保存;若無承接者,病人或其代理人得要求醫療機構交付病歷;其餘病歷應繼續保存「六個月以上」,始得銷燬。此規定旨在保障病人就醫權益與病歷可近性,給予病人請求交付之緩衝期,故答案為A。需注意,一般醫療機構正常營運時,醫療法另規定病歷至少應保存七年(未成年者保存至成年後七年),與本題「未能繼續開業」之特別規定不同,不可混淆。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