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專技高考 職能治療師 職能治療學概論(包括職能治療之歷史、哲學、角色與功能、理論基礎、倫理與規範、行政管理)

第23題

依據特殊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下列何者不屬於「特殊教育相關人員」?

題目

依據特殊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下列何者不屬於「特殊教育相關人員」? A. 普通班教師 B. 教師助理員 C. 特教學生家長 D. 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官方答案

  • 答案:C. 特教學生家長

解析

依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所稱「特殊教育相關人員」包括治療人員、教育相關人員、教師助理員、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社工人員、就業服務人員、職務再設計人員及輔助科技設備評估與維修人員等。普通班教師屬教育相關人員(A屬之);教師助理員(B)與特教學生助理人員(D)均明文列於相關人員範圍內。C選項之「特教學生家長」雖為特殊教育重要參與者,並非法條所列之「相關人員」,故為本題不屬於該概念之答案。考生宜辨明「相關人員」為提供專業或協助服務之人員,家長係權利主體之一方,不在此法定類別中。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