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普通考試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19題

法律有漏洞時之補充方法,不包括下列何者?

題目

法律有漏洞時之補充方法,不包括下列何者? A. 類推適用 B. 目的性限縮 C. 法律續造 D. 擴充解釋

官方答案

  • 答案:D. 擴充解釋

解析

法律漏洞的填補方法,包括類推適用、目的性限縮、目的性擴張及法律續造(法官造法)等,均是針對法律未規定或規定不足之處,依規範目的予以補充。擴充解釋(擴張解釋)僅是在法條文義可能範圍內從寬解釋,仍屬法律解釋方法,並非漏洞補充手段,故選D。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