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普通考試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8題
行政機關對現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人確認其身分。如行為人拒絕身分查證,且不願隨同到指定處所接受身分查證者,行政機關得會同警察人員強制為之。警察機關何時應拒絕會…
題目
行政機關對現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人確認其身分。如行為人拒絕身分查證,且不願隨同到指定處所接受身分查證者,行政機關得會同警察人員強制為之。警察機關何時應拒絕會同行政機關執行前述強制行為? A. 有經費不足等事由,即應拒絕 B. 身分查證屬警察機關之職務,故不得拒絕 C. 無法即時確認行為人是否違反義務,即應拒絕 D. 會同辦理,將嚴重妨害警察機關自身職務之執行,即應拒絕
官方答案
- 答案:D. 會同辦理,將嚴重妨害警察機關自身職務之執行,即應拒絕
解析
行政罰法第34條規定,行為人拒絕或規避身分查證,經勸導無效而確有查明必要者,行政機關得令其隨同至指定處所接受查證,拒絕隨同者得會同警察人員強制為之;同條並明定警察機關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會同。所謂正當理由,指會同執行將對警察機關自身法定職務造成嚴重妨礙,例如同時發生須警察立即處理之治安、交通或救護事件,致人力無法調度。故D正確。A以經費不足為由不得拒絕;B誤認警察機關毫無拒絕空間;C亦非理由,正因無法即時確認是否違反義務,才須進行身分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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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