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普通考試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15題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769 號解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769 號解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縣地方制度事項如遇爭議,依憲法第111 條規定應由立法院解決 B. 縣議會組織及其運作有關之重要事項,是屬地方自治事項,中央自不得以法律規範侵害自治權限 C. 地方議會正副議長選舉採取記名投票方式進行,不違反秘密選舉之憲法規定 D. 涉及中央或地方權限劃分之爭議時,應依事務本質判斷權限歸屬
官方答案
- 答案:C. 地方議會正副議長選舉採取記名投票方式進行,不違反秘密選舉之憲法規定
解析
釋字第769號認為,地方議會議長、副議長之選舉,性質上屬議會內部組織與議事運作事項,與憲法第129條所稱由人民選舉民意代表之「選舉」不同,不受秘密選舉原則拘束;地方制度法規定以記名投票方式進行,尚不違反憲法,故C正確。A錯在縣自治事項於憲法第108條已列舉「省縣自治通則」,非第111條未列舉事項,不當然由立法院解決爭議。B錯在中央仍得就地方制度重要事項為框架性立法,非全然不得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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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