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普通考試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官方試題 PDF
題目
協助清朝起草民、刑律之制定,是何國的專家? A. 日本 B. 德國 C. 美國 D. 英國
官方答案
- 答案:A. 日本
解析
清末沈家本、伍廷芳主持修訂法律館,推動民律、刑律等新式法典之起草,因當時日本已成功繼受歐陸法,且地緣、文字與費用等因素便利,遂延聘日本法學專家參與,如岡田朝太郎參與刑法草案、松岡義正參與民法草案,並以日本為媒介引進德國等歐陸法概念。故協助清朝起草民、刑律者為日本專家,答案為A。德國、英國、美國雖為歐陸法與英美法之母國,但當時並未直接應聘來華主導起草。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