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普通考試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18題

法官無法找到適當的法規範(包含制定法與習慣法)針對個案進行裁判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法官無法找到適當的法規範(包含制定法與習慣法)針對個案進行裁判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因無適當的法規範為依據,拒絕裁判 B. 針對民事案件,依據法官個人之主觀價值,進行判決 C. 針對民事案件,依據法理,進行類推適用,判決爭議 D. 針對刑事案件,進行類推適用,判處被告有罪,並因此加重刑罰

官方答案

  • 答案:C. 針對民事案件,依據法理,進行類推適用,判決爭議

解析

法官不得以法無明文為由拒絕裁判,此即「禁止拒絕正義」。民事案件依民法第1條,法無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法官得運用類推適用、目的性擴張等解釋方法填補法律漏洞,故C正確。A違反法官的審判義務;B容許法官依個人主觀價值裁判,破壞法的安定性與客觀性;D則違反罪刑法定主義,刑法不得類推適用而創設或加重刑罰,僅得為有利於被告的類推。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