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普通考試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20題

關於公務員偽造文書相關罪名,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關於公務員偽造文書相關罪名,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刑法第213 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是純正身分犯 B. 刑法第214 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是純正身分犯 C. 刑法第213 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中的「明知不實事項」,指直接故意 D. 刑法第214 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中的「明知不實事項」,不包括間接故意

官方答案

  • 答案:B. 刑法第214 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是純正身分犯

解析

刑法第213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行為主體限於公務員,屬純正身分犯;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凡使人為不實登載者均可成立,行為人不必具公務員身分,屬一般犯而非純正身分犯,故B敘述錯誤。C、D均屬正確:兩罪所稱「明知」皆指直接故意,行為人須確知所登載或使登載之事項與事實不符,間接故意(未必故意)不包括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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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