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普通考試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29題

乙為甲公司之董事長,丙為甲公司之職員,丙執行職務之故意行為致使甲公司應受行政處罰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乙為甲公司之董事長,丙為甲公司之職員,丙執行職務之故意行為致使甲公司應受行政處罰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丙應並受同一規定罰鍰之處罰 B. 丙之故意得推定為乙未盡其防止義務之故意 C. 乙如因故意而未盡其防止義務,乙丙即為故意共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者 D. 乙如因過失而未盡其防止義務時,不並受同一規定罰鍰之處罰

官方答案

  • 答案:D. 乙如因過失而未盡其防止義務時,不並受同一規定罰鍰之處罰

解析

正確答案為D。依行政罰法第15條,私法人之董事乙,僅於對該行政法上義務之遵守「因故意」未盡防止義務時,始得與法人併罰;若乙僅因「過失」未盡防止義務,則不在得併罰之列,故D正確。A錯誤,丙之行為人責任為「得」併罰而非「應」併罰(第15條第2項,以故意或重大過失為要件)。B錯誤,丙之故意並無法律上推定為乙故意之規定,乙之責任須個別認定。C錯誤,乙縱因故意未盡防止義務,係依第15條「併罰」,並非與丙成立第14條之「故意共同實施」違反義務行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