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普通考試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33題

關於直接強制方法之種類,不包括下列何者?

題目

關於直接強制方法之種類,不包括下列何者? A. 收繳、註銷證照 B. 處以怠金 C. 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 D. 拆除住宅

官方答案

  • 答案:B. 處以怠金

解析

行政執行法第28條第1項將執行方法分為間接強制與直接強制;間接強制包括代履行與怠金。同條第2項則列舉直接強制方法: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或不動產;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收繳、註銷證照;斷絕營業所必需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以及其他以直接實力達成義務履行之方法。A收繳、註銷證照,C限制使用不動產,D拆除住宅,均屬直接強制。B處以怠金屬於間接強制,不屬於直接強制,故選B。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