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普通考試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11題

關於行政院提出預算案之義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關於行政院提出預算案之義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特別預算雖得於年度總預算案外提出,但行政院仍必須在編列三個月前,提出於立法院 B. 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二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 C. 預算案無須經過行政院會議之審議 D. 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應將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

官方答案

  • 答案:D. 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應將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

解析

憲法第59條明定,行政院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將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故D正確。A錯誤:特別預算依預算法規定,得於年度總預算案外提出,且不受提出時間之限制。B錯誤: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而非二個月前。C錯誤:憲法第58條規定,預算案屬應經行政院會議議決之事項,不得省略。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