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普通考試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35題
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行政機關,應於受理之日起15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B. 受理申請更正政府資訊內容之行政機關,應於受理之日起30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C. 申請提供之政府資訊涉及特定個人之權益者,得以書面通知該特定人,於10日內表達意見 D. 申請提供之政府資訊已在該政府機關官方網頁上公告者,得以告知查詢方式替代提供
官方答案
- 答案:C. 申請提供之政府資訊涉及特定個人之權益者,得以書面通知該特定人,於10日內表達意見
解析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1條規定,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應於15日內為准駁決定,必要時得延長;第17條規定,受理更正或補充政府資訊內容之申請,應於30日內為准駁決定。第13條則明定,政府資訊涉及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權益者,應先以書面通知其於10日內表示意見,係「應」而非「得」。C以「得」通知,與法定義務不符。D所稱政府資訊已在官方網頁公告者,得以告知查詢方式替代提供,符合便民提供之規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