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普通考試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12題
憲法增修條文對於下列何者,並未明文規定其人數?
題目
憲法增修條文對於下列何者,並未明文規定其人數? A. 立法委員 B. 大法官 C. 考試委員 D. 監察委員
官方答案
- 答案:C. 考試委員
解析
憲法增修條文對立法委員明定為一百一十三人,對大法官明定為十五人,對監察委員明定為二十九人。至於考試委員,增修條文僅規定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及考試委員「若干人」,並未明文規定具體人數,因此本題應選C。A、B、D均有人數明文,故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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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