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普通考試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16題
有關法理之適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有關法理之適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僅限法律未規定,且無習慣可適用時 B. 法理亦得作為法源依據 C. 法理作為一般法律原則,應優先適用 D. 法理不得作為刑事法之法源
官方答案
- 答案:C. 法理作為一般法律原則,應優先適用
解析
民法第一條規定,民事事件適用順序為法律→習慣→法理,法理僅於法律未規定且無習慣時,方作為補充法源,位於最末順位,並非優先適用,故 C 錯誤。A 正確說明其補充性;B 正確,法理屬間接、補充法源;D 正確,因罪刑法定主義禁止類推適用,刑事法不得以法理為法源。本題選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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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