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普通考試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2題
下列何者為具公法人地位之地方自治團體?
題目
下列何者為具公法人地位之地方自治團體? A. 臺中市霧峰區 B. 桃園市觀音區 C. 臺南市大內區 D. 高雄市茂林區
官方答案
- 答案:D. 高雄市茂林區
解析
地方制度法第83條之2明定,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為地方自治團體,具公法人地位,其區長及區民代表均由區民選舉產生,並有自治財源與自治立法權。高雄市茂林區屬山地原住民區,故為具公法人地位之地方自治團體。臺中市霧峰區、桃園市觀音區、臺南市大內區均屬直轄市之一般區,其區公所僅為市政府之派出機關,不具公法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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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