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普通考試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17題

關於地方自治團體協力合作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題目

關於地方自治團體協力合作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辦理地方自治事項涉及跨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域時,應先由行政院指定特定地方自治團體辦理之 B. 直轄市與縣(市)合辦之事業,應經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得設組織經營之 C. 直轄市為處理跨區域自治事務,得與其他直轄市訂定協議、行政契約或以其他方式合作之 D. 直轄市應依約定履行其義務;遇有爭議時,不得依司法程序處理

官方答案

  • 答案:C. 直轄市為處理跨區域自治事務,得與其他直轄市訂定協議、行政契約或以其他方式合作之

解析

依地方制度法第24條之1,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為處理跨區域自治事務、促進區域資源利用或增進區域居民福祉,得與其他地方自治團體訂定協議、行政契約或以其他方式合作,並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備查,故 C 正確。A 錯誤:跨區域自治事項應先由各該自治團體協商辦理,必要時才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協調或指定;B 錯誤:合辦事業應經各該議會通過,並非由上級主管機關核定;D 錯誤:遇有爭議時得依司法程序處理。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