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普通考試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13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直轄市政府得就窒礙難行部分,送請議會覆議之事項?
題目
下列何者不屬於直轄市政府得就窒礙難行部分,送請議會覆議之事項? A. 市有財產處分之議決案 B. 特別稅課之議決案 C. 接受人民請願之議決案 D. 市政府提案事項之議決案
官方答案
- 答案:C. 接受人民請願之議決案
解析
地方制度法第39條規定,地方政府對議會所為議決事項認為窒礙難行時,得於期限內就窒礙難行部分敘明理由送請覆議;但對於預算案、決算案的審議、議員懲戒案,以及關於接受人民請願的議決案,明文不得覆議。C即屬不得覆議的接受人民請願議決案。A市有財產處分、B特別稅課、D市政府提案事項的議決案,均不在排除之列,仍得送請覆議。故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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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