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普通考試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18題

地方自治團體為處理跨域合作事務而簽訂行政契約,如有其中一方未依約定履行應辦事項而產生爭議時,應依下列何種程序處理?

題目

地方自治團體為處理跨域合作事務而簽訂行政契約,如有其中一方未依約定履行應辦事項而產生爭議時,應依下列何種程序處理? A. 先作成行政處分命其履行,拒不履行時移送行政執行機關進行強制執行 B. 聲請該管民事法院逕依強制執行法進行強制執行 C. 訴請該管行政法院判決後,依行政訴訟法規定聲請強制執行 D. 訴請民事法院判決後,聲請該管法院依行政訴訟法進行強制執行

官方答案

  • 答案:C. 訴請該管行政法院判決後,依行政訴訟法規定聲請強制執行

解析

地方自治團體為處理跨域合作事務所簽訂之書面約定,性質上屬行政程序法所定之行政契約(公法契約)。締約雙方均為地方自治團體,彼此並無上下從屬關係,故一方不能對他方作成行政處分命其履行(排除A)。該契約既屬公法性質,履約爭議應由行政法院審判,非民事法院管轄(排除B、D)。依行政訴訟法第8條,當事人得提起公法上契約履行之訴,經行政法院判決確定後,再依行政訴訟法關於強制執行之規定聲請執行。故正確為C,D混淆審判機關與執行依據,顯然矛盾。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