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普通考試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33題
關於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居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關於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居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申請者若於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應先行註銷並取得喪失原籍證明後,方得提出申請 B. 應接受面談 C. 必須按捺指紋,並建檔管理 D. 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之大陸地區人民,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
官方答案
- 答案:A. 申請者若於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應先行註銷並取得喪失原籍證明後,方得提出申請
解析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居留,並不以先行註銷大陸戶籍為受理要件;註銷原籍並取得喪失原籍證明,係經許可定居、辦理設籍後始須履行之義務,故A敘述錯誤。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0條之1,申請團聚、居留或定居者應接受面談、按捺指紋並建檔管理,未接受者不予許可;經許可入境者,亦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B、C、D均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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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