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普通考試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1題
下列何者得列入國籍法第3 條至第5 條所定之合法居留期間?
題目
下列何者得列入國籍法第3 條至第5 條所定之合法居留期間? A. 經勞動部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 條之工作期間 B. 在臺灣地區就學期間 C. 依親在臺灣就學者所居留之期間 D. 為中華民國國民收養後居留之期間
官方答案
- 答案:D. 為中華民國國民收養後居留之期間
解析
國籍法第3條至第5條所稱合法居留期間,依國籍法施行細則規定,下列期間不予計入:經勞動部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藍領移工)工作的期間、在臺灣地區就學的期間,以及依親在臺灣就學的期間。至於為中華民國國民收養後在臺居留的期間,則屬於得列入計算的合法居留期間。因此選D。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