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普通考試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16題
依姓名條例施行細則規定,關於申請改名之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依姓名條例施行細則規定,關於申請改名之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核准 B. 申請人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C. 戶政事務所得查證申請人提供之相關證明文件 D. 戶政事務所核准後,應發給申請人改名證明書
官方答案
- 答案:D. 戶政事務所核准後,應發給申請人改名證明書
解析
姓名條例施行細則所定改名程序,是由申請人填具申請書、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戶政事務所為查明是否符合改名要件,得查證文件。經核准後,戶政事務所逕辦理戶籍登記並換發身分證,並無核發「改名證明書」之規定,故D為錯誤敘述。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