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普通考試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5題
依國籍法規定,得申請喪失中華民國國籍之情形,包括下列何者?
題目
依國籍法規定,得申請喪失中華民國國籍之情形,包括下列何者? A. 年滿20 歲,自願取得由中國核發之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者 B. 生父為外國人,被生父認領者 C. 為外國人之配偶者 D. 為外國人之養子女者
官方答案
- 答案:C. 為外國人之配偶者
解析
正確答案為 C。依國籍法第 9 條第 1 項規定,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喪失中華民國國籍:第 1 款「為外國人之配偶者」、第 2 款「為外國人之養子女者」、第 3 款「年滿二十歲且為外國人之子女者」等。選項 C「為外國人之配偶者」符合第 1 款。選項 A 錯誤:取得港澳居民居住證不喪失國籍,且港澳居民非外國人。選項 B 錯誤:生父認領非法定喪失國籍事由,且國籍法第 9 條係指「為外國人之子女」且年滿 20 歲。選項 D 錯誤:為外國人之養子女雖為第 2 款事由,但須年滿 20 歲,題幹未提年齡,不若選項 C 直接符合。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