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普通考試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33題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5 條之3 規定,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之事務,其是否適用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5 條之3 規定,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之事務,其是否適用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不適用行政程序法之規定 B. 如完全不適用,似無法保障兩岸民眾之權益,故理論上,仍適用行政程序法之規定 C.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未有明文規定,但主管機關業已於民國110 年10 月1 日,提出修法之草案,並經行政院院會同意,根據本條例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之事務,得適用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俾利保障兩岸民眾之權益 D. 有關於是否適用行政程序法之規定,須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相關條文之詳細規定,原則上,部分章節適用,部分章節不適用,無法一概而論
官方答案
- 答案:A. 不適用行政程序法之規定
解析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十五條之三明定,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之事務,不適用行政程序法之規定,此為立法者基於兩岸事務特殊性所為的明文排除。因此本題應選 A。B 以權益保障為由主張仍應適用,屬政策評論而非現行法;C 所述修法草案內容與日期無從確認;D 主張部分章節適用、部分不適用,均與條文「不適用」的明文不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