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普通考試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41題

外國人受強制驅逐出國處分,內政部移民署(下稱移民署)認有以不暫予收容為宜,得命其覓尋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慈善團體、非政府組織或其本國駐華使領館、辦事處或授…

題目

外國人受強制驅逐出國處分,內政部移民署(下稱移民署)認有以不暫予收容為宜,得命其覓尋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慈善團體、非政府組織或其本國駐華使領館、辦事處或授權機構之人員具保或指定繳納相當金額之保證金,並遵守收容替代處分之相關條件與要求,定期至移民署指定之專勤隊報告生活動態,以保全強制驅逐出國之執行。所謂之「定期」,該外國人應於每隔多少日以下之一定期間內,向移民署指定之專勤隊報告其生活動態? A. 7 B. 10 C. 15 D. 30

官方答案

  • 答案:C. 15

解析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8條之2規定收容替代處分,移民署認以不暫予收容為宜者,得命外國人覓尋保證人具保或指定繳納相當金額之保證金,並遵守定期至移民署指定專勤隊報告生活動態等一款或數款事項。此種定期報告,係指每隔十五日以下之一定期間內向專勤隊報告,使移民署得以掌握行蹤、保全強制驅逐出國之執行,故選 C。A 七日、B 十日間隔過密,D 三十日則過長,均非法定之期距。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