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普通考試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18題
依姓名條例之規定,有關不得更改姓名之限制期間,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依姓名條例之規定,有關不得更改姓名之限制期間,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因故意犯罪而被提起公訴之日起至執行完畢滿3 年止 B. 因故意犯罪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且未宣告緩刑或未准予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至執行完畢滿3 年止 C. 因過失犯罪而被提起公訴之日起至執行完畢滿3 年止 D. 因過失犯罪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且未宣告緩刑或未准予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至執行完畢滿3 年止
官方答案
- 答案:B. 因故意犯罪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且未宣告緩刑或未准予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至執行完畢滿3 年止
解析
姓名條例限制更改姓名者,限於因故意犯罪之情形。被提起公訴者,限制期間係自起訴日起至判決確定日止;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且未獲緩刑、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者,才自判決確定日起至執行完畢滿三年止。故A期間終點寫錯,C、D誤將過失犯罪納入,均不可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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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