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普通考試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44題

關於入出國及移民法中暫時留置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關於入出國及移民法中暫時留置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實施暫時留置時間,對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得逾六小時 B. 內政部移民署遇有暫時留置之事由時,應向法院聲請暫時留置之裁定 C. 暫時留置係指內政部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於入出國查驗時,為調查事實之目的,依法暫時將當事人留置於勤務處所 D. 若當事人拒絕接受查驗或嚴重妨礙查驗秩序者,得為暫時留置之事由

官方答案

  • 答案:B. 內政部移民署遇有暫時留置之事由時,應向法院聲請暫時留置之裁定

解析

入出國及移民法所稱暫時留置,係指內政部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於入出國查驗時,為調查事實,依法將當事人暫時留置於勤務處所之措施;當事人拒絕接受查驗或嚴重妨礙查驗秩序者,即得為之,留置時間並依對象設有不得逾六小時等上限。此屬行政調查措施,由移民署依法逕行實施,毋庸向法院聲請裁定,故 B 稱應向法院聲請暫時留置裁定,係屬錯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