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普通考試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50題
近年來香港言論自由空間減縮,某甲多次發表批評香港政府言論,並與志同道合之士共同組織團體,反對香港政府之統治。唯恐受到香港政府迫害其安全及自由,甲欲進入臺灣地區尋…
題目
近年來香港言論自由空間減縮,某甲多次發表批評香港政府言論,並與志同道合之士共同組織團體,反對香港政府之統治。唯恐受到香港政府迫害其安全及自由,甲欲進入臺灣地區尋求保護。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之規定,我國得採取何種措施因應之? A. 得提供必要之援助 B. 得暫予收容 C. 應許可其定居 D. 應發給難民身分
官方答案
- 答案:A. 得提供必要之援助
解析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明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甲因批評香港政府並組織團體而唯恐遭迫害,屬因政治因素致安全、自由受緊急危害之情形,我國得提供援助。條文用語為「得」而非「應」,且我國並無難民身分法制,亦非以當然許可定居處理;暫予收容係針對未經許可入境、逾期停留等情形,與本題無關。答案為 A。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