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普通考試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9題

下列何者不得為出生登記之申請人?

題目

下列何者不得為出生登記之申請人? A. 同居人 B. 撫養人 C. 無依兒童出生地之村(里)長 D. 戶長

官方答案

  • 答案:C. 無依兒童出生地之村(里)長

解析

依戶籍法第29條規定,出生登記以父、母、祖父、祖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為申請人。同條但書規定,無依兒童並得以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為申請人。同法第48條亦明定無依兒童得由主管機關或福利機構申請。因此同居人(A)、撫養人(B)、戶長(D)均為法定出生登記申請人,而無依兒童出生地之村(里)長並非法定申請人,故選C。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