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普通考試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12題
根據公益勸募條例的規定,如果勸募活動所得在新臺幣1千萬元以下者,勸募團體辦理勸募活動之必要支出,得動用勸募活動所得的多少百分比來作支應?
題目
根據公益勸募條例的規定,如果勸募活動所得在新臺幣1千萬元以下者,勸募團體辦理勸募活動之必要支出,得動用勸募活動所得的多少百分比來作支應? A. 百分之十五 B. 百分之二十 C. 百分之二十五 D. 百分之十
官方答案
- 答案:A. 百分之十五
解析
公益勸募條例對勸募團體辦理勸募活動之必要支出設有上限比例,按勸募活動所得金額分級計算:所得在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者,得動用百分之十五;超過一千萬元至五千萬元者為百分之十;超過五千萬元者為百分之五。本題所得為一千萬元以下,故上限為百分之十五,答案為A。此規定的目的在避免勸募團體將過多捐款用於人事、行銷等行政支出,確保捐款主要用於公益目的,並依規模遞減比例,落實責信。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