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普通考試 社會行政 社會工作概要

第21題

司法矯治社會工作者對受刑人或觸法者的家庭服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司法矯治社會工作者對受刑人或觸法者的家庭服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促進觸法者反省、了解並願意承擔自我家庭責任 B. 協助家屬和觸法者有更佳互動溝通,而非埋怨以對 C. 擴展家庭社會資源,因應家人服刑產生的多重危機 D. 針對受刑人子女第一時間扮演替代父母角色,減少孩童負面影響

官方答案

  • 答案:D. 針對受刑人子女第一時間扮演替代父母角色,減少孩童負面影響

解析

司法矯治社會工作協助受刑人或觸法者的家庭時,重點在維持家庭連結、促進溝通、連結資源與因應危機,並協助觸法者反思、承擔家庭責任。工作者可以支持親職功能,但不能「第一時間取代父母」成為替代父母;這會混淆專業界線,也忽略家庭原有的照顧能力。A、B、C 均符合家庭服務目標,故錯誤者為 D。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