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普通考試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23題
甲君在臺北市有一筆土地面積3 公畝,107 年購入時價格2,000 萬元,登記土地所有權人為甲君,地上有建築物並遷入甲君配偶之戶籍。109 年之申報地價1,50…
題目
甲君在臺北市有一筆土地面積3 公畝,107 年購入時價格2,000 萬元,登記土地所有權人為甲君,地上有建築物並遷入甲君配偶之戶籍。109 年之申報地價1,500 萬元,公告現值1,600 萬元,臺北市土地7 公畝之平均地價為3,200 萬元。有關109 年地價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適用稅率為千分之2 B. 應納地價稅額為32,000 元 C. 納稅義務人為甲君之配偶 D. 繳納期間為5 月1 日至5 月31 日
官方答案
- 答案:A. 適用稅率為千分之2
解析
依土地稅法第17條,自用住宅用地在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部分,地價稅按2‰優惠稅率課徵。本題土地面積3公畝(即300平方公尺),未超過上限,地上有建築物且土地所有權人之配偶已設籍,符合自用住宅要件,故A正確。B部分,稅額應為申報地價1,500萬元×2‰=30,000元,非32,000元;C部分,地價稅納稅義務人為土地所有權人甲君本人,配偶僅設籍,非納稅義務人;D部分,地價稅繳納期間為11月1日至11月30日,5月係房屋稅開徵期間。答案A。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