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普通考試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11題
依據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 條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依據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 條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供銷售之貨物,轉供營業人自用,無須視為銷售開立發票 B. 營業人解散或廢止營業時所餘存之貨物,或將貨物抵償債務、分配與股東或出資人者,須視為銷售開立發票 C. 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之貨物,無償移轉他人所有者,須視為銷售開立發票 D. 營業人銷售代銷貨物者須視為銷售開立發票
官方答案
- 答案:A. 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供銷售之貨物,轉供營業人自用,無須視為銷售開立發票
解析
營業稅法第3條規定視為銷售情形:①自用(A錯,須視為銷售開立發票)②解散/廢止餘存貨物、抵償債務、分配股東(B對)③無償移轉(C對)④銷售代銷貨物(D對)。選項A稱「無須視為銷售」與法條相反,為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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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