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普通考試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14題
依現行法規,下列何者屬於低稅負國家或地區?
題目
依現行法規,下列何者屬於低稅負國家或地區? A. 僅對其境內來源所得課稅之地區或國家 B. 營利事業所得稅或實質類似租稅稅率為20%之地區或國家 C. 營利事業所得稅或實質類似租稅稅率為17%之地區或國家 D. 營利事業所得稅或實質類似租稅稅率為15%之地區或國家
官方答案
- 答案:A. 僅對其境內來源所得課稅之地區或國家
解析
所得稅法第43條之3第2項界定低稅負國家或地區:一、對特定地區或特定類型企業之所得僅對其境內來源所得課稅,或實際管理處所在境外者;二、營利事業所得稅或實質類似租稅之法定稅率未逾本法第5條第5項第2款所定稅率20%之70%,即未逾14%者。A屬僅對境內來源所得課稅之情形,符合低稅負定義;B為20%、C為17%、D為15%,均高於14%,不屬低稅負國家或地區。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