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普通考試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官方試題 PDF

題目

下列何者最優先受償? A. 地價稅 B. 所得稅 C. 遺產與贈與稅 D. 普通債權

官方答案

  • 答案:A. 地價稅

解析

依行政執行法第 29 條第 1 項及稅捐稽徵法第 34 條,稅捐優先受償順序為: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其他國稅(含所得稅、遺產贈與稅)>地方稅>普通債權。地價稅屬地方稅中優先順序最高,優於所有國稅與普通債權,故地價稅最優先受償。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