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普通考試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24題
遺產稅或贈與稅應納稅額在一定金額以上,納稅義務人可申請分期繳納。請問金額、最多期數分別為多少?
題目
遺產稅或贈與稅應納稅額在一定金額以上,納稅義務人可申請分期繳納。請問金額、最多期數分別為多少? A. 30 萬元、36 期 B. 30 萬元、18 期 C. 20 萬元、36 期 D. 20 萬元、18 期
官方答案
- 答案:B. 30 萬元、18 期
解析
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產稅或贈與稅應納稅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納稅期限內向該管稽徵機關申請分十八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二個月為限。故金額門檻為三十萬元、最多十八期,答案為B;其餘選項之金額或期數均與規定不合。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