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普通考試 會計 審計學概要
第19題
當被審核機關收到審計機關發給之審核通知,其中涉及修正、剔除、繳還或賠償事項者,應於限期內提出:
題目
當被審核機關收到審計機關發給之審核通知,其中涉及修正、剔除、繳還或賠償事項者,應於限期內提出: A. 申述 B. 聲復 C. 再審 D. 聲請覆核
官方答案
- 答案:B. 聲復
解析
依審計法之規定,各機關對於審計機關之審核通知,應於限期內提出聲復;其內容涉及修正、剔除、繳還或賠償事項者,並應為必要之處理,故正確程序為「聲復」。若機關對審計機關之聲復處理結果仍有不服,始有後續請求覆核之救濟問題;「申述」多用於對審計人員或機關內部處置之陳述,「再審」則屬訴訟法上用語,均與本題情境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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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