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普通考試 會計 審計學概要
第11題
下列有關查核人員為就受查者訴訟與索賠之完整性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的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下列有關查核人員為就受查者訴訟與索賠之完整性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的敘述,何者錯誤? A. 查核人員為辨認可能產生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之訴訟與索賠,可查詢管理階層及受查者之其他人員 B. 查核人員為辨認可能產生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之訴訟與索賠,可複核治理單位之會議紀錄及受查者與其外部法律顧問之往來文件 C. 查核人員與受查者之外部法律顧問直接溝通,可協助查核人員對受查者是否知悉可能重大之訴訟與索賠及管理階層對所產生財務影響之估計是否合理 D. 查核人員就已知訴訟或索賠辨認出重大不實表達風險,與受查者之外部法律顧問直接溝通時,為期慎重,應寄送由會計師具名之查詢函,以要求外部法律顧問與查核人員直接溝通
官方答案
- 答案:D. 查核人員就已知訴訟或索賠辨認出重大不實表達風險,與受查者之外部法律顧問直接溝通時,為期慎重,應寄送由會計師具名之查詢函,以要求外部法律顧問與查核人員直接溝通
解析
依審計準則,查核人員得向受查者外部法律顧問直接發函查詢訴訟與索賠。該查詢函通常由會計師代為擬稿,惟應經受查者管理階層具名(或於其授權下)寄發,因律師係受查者之代理人,回函直接送達查核人員。選項 D 稱應寄送「由會計師具名」之查詢函,與應由管理階層具名之規範不符,敘述錯誤。A、B、C 所列詢問管理階層、複核會議紀錄與往來文件、與外部法律顧問直接溝通等,均為正確之查核程序。本題選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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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