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普通考試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19題
根據貨物稅條例之規定,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 級或第2 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且該電器未供銷售、未退換貨者,每臺最高可退還減徵貨物稅新臺…
題目
根據貨物稅條例之規定,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 級或第2 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且該電器未供銷售、未退換貨者,每臺最高可退還減徵貨物稅新臺幣多少元? A. 1,000 B. 2,000 C. 3,000 D. 4,000
官方答案
- 答案:B. 2,000
解析
依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且非供銷售、未退換貨者,每臺減徵貨物稅最高新臺幣2,000元。此為定額上限,不是按售價比例計算;1,000元、3,000元、4,000元均非本條規定之上限,故選B。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