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普通考試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25題
下列何種情況需申報繳納契稅?不動產之①買賣 ②承典 ③分割 ④贈與 ⑤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
題目
下列何種情況需申報繳納契稅?不動產之①買賣 ②承典 ③分割 ④贈與 ⑤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 A. ①②③④⑤ B. 僅①②③④ C. 僅①② D. 僅①
官方答案
- 答案:A. ①②③④⑤
解析
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本題所列①買賣、②承典、③分割、④贈與、⑤占有,均屬本條列舉之原因(條文另列交換),故五者皆須申報繳納契稅,選A。契稅原則上按契價課徵,並以取得所有權之人為納稅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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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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