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普通考試 衛生行政 衛生行政學概要

第9題

某醫療機構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申報醫療費用,審核後遭刪減。若該醫療機構不服欲進行權利救濟,應如何進行?

題目

某醫療機構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申報醫療費用,審核後遭刪減。若該醫療機構不服欲進行權利救濟,應如何進行? A. 向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提出訴願,由地方衛生主管機關介入調查,若不服調查結果再提行政訴訟 B. 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再由地方衛生主管機關介入調查 C. 向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會提出訴願,同時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 D. 向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會提出訴願,若不服結果再提行政訴訟

官方答案

  • 答案:D. 向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會提出訴願,若不服結果再提行政訴訟

解析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及醫療費用申報核付相關辦法,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申報費用被刪減不服時,須先申請複核;對複核結果仍不服,再向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會申請審議。此爭議審議程序是提起行政訴訟前的先行程序,須先經審議,不服審議結果才能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A、B 由地方衛生主管機關介入調查並非本類爭議的救濟途徑;C 同時提起訴願與訴訟,程序上也錯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