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普通考試 交通行政 運輸學概要

第1題

芝加哥公約(Chicago Convention)中有兩項重要文件,即「二項航權協 定」與「五項航權協定」,請說明兩者相異之內容為何?另以國籍航空為 例,說明第…

題目

芝加哥公約(Chicago Convention)中有兩項重要文件,即「二項航權協 定」與「五項航權協定」,請說明兩者相異之內容為何?另以國籍航空為 例,說明第六航權的操作方式?(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芝加哥公約(Chicago Convention)於1944年簽訂,除建立國際民航組織(ICAO)及飛安、國籍登記規範外,另通過兩項多邊航權文件:二項航權協定(International Air Services Transit Agreement, IASTA)與五項航權協定(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greement)。兩者均為獨立協定,須由國家另行簽署或加入,並非公約自動生效條款。
  • 二、二項航權協定僅授予第一航權(飛越權,right of overflight)與第二航權(技術降落權,right of technical stop),目的在便利國際航線過境,不涉及客貨郵件之商業裝卸。其性質偏向飛航便利與過境自由,締約國較多,對國家主權與本國航空市場之衝擊較小。
  • 三、五項航權協定除前述兩項外,再授予第三航權(在本國裝載客貨郵件運往締約他國)、第四航權(在締約他國裝載客貨郵件運回本國)及第五航權(在本國以外之兩締約國間載運客貨郵件)。其核心在商業營運權,涉及市場進入與雙邊利益,故簽署國較少,實務上多由雙邊航空服務協定(ASA)處理。
  • 四、兩者相異可用權利性質、內容範圍、締約情形與實務功能說明:二項協定屬技術過境權,僅供飛越與加油維修;五項協定屬商業航權,包含卸載、裝載與延遠運輸。二項協定不涉及營收,五項協定直接影響航空公司航線布局與市場競爭;前者普遍被接受,後者因涉及第五航權之利益交換,接受度較低。
  • 五、第六航權(sixth freedom)非公約明文列舉,而是國籍航空結合第三、第四航權,將兩外國間旅客經本國樞紐轉運。以東京—臺北—曼谷為例,航空公司以同一班號或轉機服務吸引日本旅客經桃園轉往泰國;操作上須取得日、泰及我國航權,並搭配最短轉機時間、行李直掛、通關與樞紐航班波次,才能形成競爭力。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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