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普通考試 環保行政 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要

第1題

鑒於線性消費模式對環境及資源造成不良影響,為降低產品生命週期對 環境之衝擊並有效利用資源,生產者在「循環經濟(Circular Economy)」 模式中扮演關…

題目

鑒於線性消費模式對環境及資源造成不良影響,為降低產品生命週期對 環境之衝擊並有效利用資源,生產者在「循環經濟(Circular Economy)」 模式中扮演關鍵性角色。因此,要求生產者對其產品整個生命週期負責 之「延伸生產者責任(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EPR)」制度,被 視為落實循環經濟及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負責任的消費與生產 (Responsible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SDG 12)的重要環境治理 機制之一。 請基於EPR 制度之核心理念,說明EPR 在推動塑膠污染管理之實施原 則為何?(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EPR 之核心理念:延伸生產者責任(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EPR)係將產品廢棄階段之外部成本內部化,要求生產者對產品從原料取得、設計、製造、消費到回收處理之全生命週期負起責任,並藉由制度誘因促使生產者在設計端即導入易回收、易拆解、低毒性與再生料使用之概念;常見工具包括回收清除處理費、環境化費率、押金退還(deposit-refund)、回收目標與生產者責任組織(Producer Responsibility Organization, PRO)。
  • 二、塑膠污染管理之實施原則:(一)生命週期原則(life-cycle thinking),責任範圍涵蓋塑膠原料、包裝容器、漁具、農膜至最終處置;(二)污染者付費原則(polluter pays principle),由生產者負擔回收、清運與處理成本;(三)外部成本內部化,費率須反映材質之回收難易度與環境衝擊,避免由納稅人與環境承擔。
  • 三、環境化費率設計(eco-modulation):依塑膠材質單一性、可回收性、再生料含量、是否含塑化劑或複合材質、體積重量等因子調整費率,對易回收者給予優惠、對難回收者加重收費;並搭配再生料含量要求(recycled content mandate)與回收率目標,形成「設計—回收—再利用」之閉環誘因,促使生產者由被動回收轉為主動設計改變。
  • 四、源頭減量與設計改變:要求減少不必要之塑膠包裝、採單一材質、去除複合貼合與有色塑膠、改善標示與可拆解性,並限制一次性塑膠、氧化分解塑膠與微塑膠之使用;同時建立產品註冊、申報、流向追蹤與資訊公開制度,以數位化追溯確保責任可歸屬,並使回收體系之處理量能與物質流相匹配。
  • 五、治理架構與限制:需結合廢棄物清理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等法規、跨部會分工、PRO 與回收業者之價值鏈合作,並將進口商、電商業者納入生產者定義以防搭便車(free rider);常見限制為費率偏低不足以反映外部成本、稽查與申報量能不足、黑市回收與跨境塑膠流動,建議定期檢討費率、公開稽核結果並與 SDG 12 之指標(如人均物質足跡、回收率)連結。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