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教育行政 教育行政學考古題

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教育行政 教育行政學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4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官方資料

題目與答案

第1題

領導是發揮影響力的歷程,請說明僕人領導(servant leadership)的意涵, 並提出實踐僕人領導的重要策略。(25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意涵與理論緣起:僕人領導(servant leadership)係美國學者 Greenleaf 於1970年《The Servant as Leader》一書提出,主張「先為服務者,後為領導者」(servant first, leader second)。領導者的首要動機在服務他人,領導職位只是服務的延伸與工具;其成效判準不在領導者獲得多大權力,而在被服務者是否變得更健康、更明智、更自由、更具自主性,並進而願意成為服務他人的人。
  • 二、核心內涵:Spears 整理出十項特徵,包括傾聽(listening)、同理(empathy)、療癒(healing)、覺察(awareness)、說服(persuasion)、概念化(conceptualization)、前瞻(foresight)、管家職責(stewardship)、致力於人的成長(commitment to growth of people)與建構社群(building community)。可濃縮為服務倫理、權力共享、以人為本、社群責任四大主軸,有別於強調魅力與願景感召的轉型領導(transformational leadership)。
  • 三、在教育行政上的意義:校長角色由「行政管理者」轉為「首席服務者」,以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需求為核心;教育行政機關首長則以服務學校、教師與家長為目的。其運作特徵為授權增能(empowerment)、分布式領導(distributed leadership)、道德榜樣與信任關係之建立,使成員因認同而自發追隨,而非因職位而服從。
  • 四、個人層次的實踐策略:領導者應先自我修煉服務動機與情緒覺察,釐清權力欲;落實走動式管理與深度傾聽,如定期座談、圓桌會議、個別晤談;以同理與尊重進行差異化溝通;採教練式回饋(coaching)取代命令控制;並以「說服」而非「權威」促成共識,勇於承擔部屬犯錯的責任。
  • 五、組織層次的實踐策略:1.扁平化組織與充分授權,減少層級節制;2.設置員工協助方案(EAP)、彈性工時與家庭友善措施,回應成員身心需求;3.建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與共備觀議課機制,投資成員成長;4.建立公平透明的人事、考核與資源分配制度;5.推動服務學習、社區夥伴與家長參與,擴大服務對象與公共價值。
  • 六、限制與配套:僕人領導常被誤解為鄉愿、討好或缺乏果斷,亦可能因過度授權導致決策遲緩、責任模糊與績效不彰。故實踐時須與課責(accountability)、績效評估、法規遵循並行,並在必要時展現專業判斷與衝突處理的勇氣,避免以「服務」之名迴避應負的行政責任,方能兼顧關懷倫理與組織效能。

第2題

溝通為教育行政組織不可或缺的要素,請列舉教育行政組織溝通障礙的 因素,以及化解教育行政組織溝通障礙的做法。(25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溝通的功能與歷程:溝通係發訊者(sender)將訊息編碼(encoding)、選擇通道(channel)、由收訊者解碼(decoding)並回饋(feedback)的歷程,過程中受噪音(noise)干擾。教育行政組織藉溝通傳遞政策、協調分工、凝聚共識、激勵士氣與支持決策;溝通不良將直接造成執行落差、政策失真與組織衝突。
  • 二、結構與層級因素:層級節制使訊息逐層過濾,形成「報喜不報憂」的扭曲;組織規模龐大與分部化(departmentation)造成本位主義與水平協調困難;正式管道僵化而使非正式管道(謠言)盛行;守門人(gatekeeper)與幕僚壟斷資訊;加上會議氾濫與資訊超載(information overload),排擠真正處理訊息的時間。
  • 三、語意與認知因素:教育專業術語與政策語言艱澀,同一文字在不同處室有不同指涉,形成語意歧義;成員的選擇性知覺(selective perception)、刻板印象、月暈效果與防衛心理,使其只接收符合既有立場的訊息;行政人員、教師、家長因專業背景與認知框架不同,對同一政策常有不同解讀。
  • 四、心理與人際因素:地位差異與權力距離使部屬不敢直言;組織信任不足、恐懼懲罰、情緒與人際衝突、派系對立,均抑制真實訊息流通;主管缺乏傾聽意願,或以公開斥責回應異議,將形成寒蟬效應。此外,通道選擇不當(以公文處理需對話的議題)、媒體豐富度(media richness)不足、數位落差與系統不相容,亦屬常見障礙。
  • 五、化解做法(結構與管道面):1.減少不必要的層級,明確權責與作業流程;2.建立上行、下行、平行與斜向的多元管道,如首長信箱、申訴與諮詢窗口、開放門戶政策(open-door policy)、走動式管理;3.以跨處室專案團隊、定期協調會報與聯合稽查強化水平溝通;4.建置共用資訊平台與知識管理系統,降低重複與斷點。
  • 六、化解做法(行為與文化面):辦理溝通表達、傾聽、會議主持與公文寫作訓練;倡導「對事不對人」的回饋文化與心理安全;主管以身作則、即時回饋、主動澄清疑義;敏感議題採面對面或視訊等高豐富度媒體;並以資訊公開、參與式決策、衝突管理與協商機制累積互信,使溝通障礙由「事後補救」轉為「事前預防」。

第3題

聯合國於2015年宣布「2030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其中優質教育為其重要目標之一,請分析優質教育的意涵, 並說明「實施優質教育,以實現永續發展目標」的重要途徑。(25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背景與定位:聯合國於2015年通過《2030永續發展議程》,提出17項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及169項細項目標。其中目標4(SDG4)為「確保包容且公平的優質教育,促進全民終身享有學習機會」(Ensure inclusive and equitable quality education and promote lifelong learning opportunities for all),被視為達成其他目標的關鍵槓桿。
  • 二、優質教育的意涵:優質教育並非僅指入學率或識字率,而是多維概念:1.可及性(access)—人人皆能入學;2.公平與包容(equity and inclusion)—不因性別、族群、身心障礙、社經地位而受限;3.適切性與相關性(relevance)—課程回應生活與勞動市場需求;4.有效性(effectiveness)—重視實際學習成果與素養;5.終身性—涵蓋幼兒、技職、高教、成人與樂齡學習。
  • 三、具體細項與指標:SDG4涵蓋4.1免費且優質的中小學教育、4.2幼兒照護與學前教育、4.3技職與高等教育可及性、4.4就業所需技能、4.5消除教育落差、4.6全民識字與算術能力、4.7永續發展與全球公民教育、4.a安全包容的學習環境、4.b獎學金、4.c師資培育。其中4.7與4.c最能體現「教育促進永續」的精神。
  • 四、重要途徑(治理與財政):將SDG4納入國家教育政策與法制,訂定中長期計畫與年度指標;建立跨部會協調機制(教育、勞動、衛福、數位);強化教育數據治理與學習成效監測,以證據驅動決策;採弱勢優先的資源重分配與教育財政投入,縮短城鄉與族群落差,並確保教育預算的穩定性與透明度。
  • 五、重要途徑(教師、課程與學校):投資師資培育與在職專業發展(對應4.c),改善教師待遇與支持系統;推動素養導向課程與永續發展教育(Education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ESD),將氣候、人權、性別平等融入教學;發展數位學習並確保設備與網路之公平可及;營造安全、無霸凌、性別友善的校園環境,並改革評量以回歸學習本質。
  • 六、重要途徑(夥伴與終身學習):結合公私協力、大學社會責任(USR)、企業與社區資源;健全技職教育與產業鏈結、實習與證照制度;擴充社區大學、樂齡學習與成人基本教育,建構終身學習體系;參與國際合作與交流。惟須留意疫情後的學習損失、數位落差、教育財政排擠與跨國指標可比性不足等限制;臺灣則可以十二年國教素養導向改革與永續發展自願檢視報告(VNR)與國際接軌。

第4題

請說明《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對私立學校解散清算後財產歸 屬之處理方式,並提出未來私立學校應如何有效經營,以避免遭到退場的 處境。(25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立法背景與規範重點:《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於民國111年公布施行,係因應少子女化與私校財務惡化,就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建立「預警—專案輔導—停辦—改制或合併—解散清算」的完整處理機制。其與《私立學校法》互為特別規定,目的在保障學生受教權與教職員工權益,並使校產公共性不因退場而流失。
  • 二、解散清算後財產歸屬之處理原則:依該條例及《私立學校法》相關規定,大致依下列順序處理:1.優先依捐助章程之規定辦理;2.章程未規定者,歸屬於學校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或中央主管機關(視學校層級而定);3.剩餘財產不得歸屬於自然人或以營利為目的之團體,亦不得分配予董事或原捐助人;4.財產應供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使用,以維持其公共性。
  • 三、清算程序與清償順序:學校法人經主管機關核定解散後,應依法選任清算人並向法院聲報,辦理債權申報與財產清理。清算時應優先清償債務、積欠薪資、教職員工資遣與退休撫卹費用,以及學生轉學安置所需費用;如曾由「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墊付相關費用,應優先收回。清算完結後剩餘財產依前揭原則移交,並公開資訊以防私相授受。
  • 四、有效經營策略(治理與財務):1.強化董事會治理,成員應具教育與財務專業,落實利益迴避;2.校長專業化與穩定任期,建立行政團隊的績效課責;3.財務透明與預算控管,降低負債比、提高現金流與自籌收入;4.設置校務研究(Institutional Research, IR)單位,以數據掌握註冊率、生師比、財務比率等退場預警指標,及早因應。
  • 五、有效經營策略(招生與特色):1.建立明確品牌定位與辦學特色,發展特色課程、雙語、STEM、藝術或技職專精;2.深化產學合作、實習與就業輔導,提高畢業生就業力與口碑;3.拓展國際招生與交換、招收境外學生;4.經營校友、社區與家長關係,形成招生支持網絡;5.恪守招生倫理與誠信,避免浮誇行銷侵蝕校譽。
  • 六、有效經營策略(教學與人力):1.落實教學品質保證與學生學習支持,強化輔導、補救教學與留任率;2.投資教師專業發展與合理待遇福利,降低流動率;3.推動校際策略聯盟、合併或改辦(如長照、社福、終身教育),尋求轉型而非僅退場;4.建立內部溝通與風險管理機制。須強調退場並非唯一解,唯有以品質與特色為本,方能避免陷入退場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