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教育行政 比較教育考古題

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教育行政 比較教育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4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官方資料

題目與答案

第1題

捷克教育家J. A. Comenius被譽為是國際教育的先驅,歐盟促進中小學國 際交流與合作的計畫也以其姓氏命名,試申述其國際教育的理念。(25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時代背景與思想基礎:Comenius(1592-1670)身處宗教戰爭與三十年戰爭後的歐洲,主張以教育化解衝突。其核心為「泛智論」(pansophia),強調「所有人、所有事物、徹底地」(omnes omnia omnino)皆可學習,教育不應限於貴族或男性,而是普遍的人權與人類共同善。此一普世主義使教育從個人救贖擴展為跨國理解與和平工程。
  • 二、教育目的與國際和平:他認為人具有理性、道德與信仰的種子,教育應培養「人性工坊」(officina humanitatis)中的完整的人。各國若以偏見與語言隔閡相互敵視,戰爭即難避免;因此要透過共同知識、相互理解與道德教育,使人類形成「光明的共同體」。國際教育並非外交裝飾,而是通往世界和平與人類和諧的根本途徑。
  • 三、制度與教材方法:在《大教學論》(Didactica Magna)中,他主張依年齡分階段、普及學校教育,並以母語奠定基礎,再學拉丁文。其《語言入門》(Janua Linguarum Reserata)與《世界圖解》(Orbis Sensualium Pictus)以直觀、圖像與多語方式編排,被視為近代教科書先驅;語言學習因此成為跨文化溝通與知識交流的橋梁。
  • 四、國際交流的制度構想:Comenius 提倡學者跨國通信、互訪與知識共享,構想「光明學院」(Collegium Lucis)與普世學術合作,主張各國共同編纂教材、交流教學經驗。歐盟以他命名的 Comenius 計畫(今納入 Erasmus+)即延續此精神,推動中小學姊妹校、師生移動、eTwinning 與跨國課程合作,將理念制度化。
  • 五、評價與當代啟示:其思想帶有基督教救贖論與歐洲中心色彩,且過度倚賴拉丁文與普遍理性,實踐上受限;但他首倡普及教育、直觀教學與跨國合作,仍具前瞻性。今日國際教育應在尊重文化差異與批判反思下,發展全球素養、和平教育與數位交流,避免淪為單向輸出或語言競賽。

第2題

國際大型教育評比表現良好的國家,往往被視為是值得學習的對象,然而 不同國家從中所借取的政策卻未必相同,試從不同的理論視角,評析此一 現象。(25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現象與問題:國際大型教育評比(ILSA,如 PISA、TIMSS、PIRLS)公布排名後,表現優異國家常被建構為「參照社會」(reference societies),成為政策學習對象。然而,同一份評比資料,各國可能借取考試制度、教師專業、課程標準或治理模式,甚至做出相反選擇。此現象不能只以「最佳實務」解釋,須從理性學習、政策借用、制度同形與脈絡轉譯等理論視角分析。
  • 二、理性學習與政策學習途徑:Rose 的「政策學習」與「教訓汲取」(lesson-drawing)主張,決策者會比較本國問題與他國經驗,評估可行性、成本與效果後移植。此視角強調資訊搜尋與因果推論,可解釋為何低表現國家優先借用評比強的教學或評量策略;但理性有限、資料不完整、政治議程與時間壓力,常使學習淪為選擇性引用。
  • 三、政策借用與外部化:Phillips 與 Ochs 將政策借用分為跨國吸引、決策、實施、內化四階段,借取內容受歷史、文化與政治仲介影響;Schriewer 的「外部化」則指出,國際參照常被用來正當化本國改革。故同一 PISA 警訊,可能在 A 國被用來推動中央集權,在 B 國被用來支持地方自主,關鍵在國內問題建構與改革聯盟。
  • 四、世界文化與制度同形:世界文化理論(world culture theory)認為,全球教育被共同模型塑造成終身學習、包容、問責與素養導向;DiMaggio 與 Powell 的制度同形論進一步區分強制性(如 OECD、歐盟規範)、模仿性(不確定下模仿成功者)與規範性(專業網絡與師培)壓力。這解釋了各國話語趨同,但實施仍因制度能力而分歧。
  • 五、政治經濟與文化脈絡:Dolowitz 與 Marsh 的政策移轉架構提醒,移轉標的包括目標、工具、制度與意識形態,並受否決者、路徑依賴、財政與利益團體影響。Sadler 與 Kandel 早已指出,校外社會力量決定學校作為;芬蘭不重標準化測驗、新加坡重數學解題、日本重課例研究,各有其脈絡,無法整包複製。
  • 六、評析與建議:上述視角並非互斥:理性學習解釋動機,政策借用解釋過程,世界文化解釋趨同,政治經濟與文化脈絡解釋分歧。評比可作為診斷鏡,而非處方箋;借取前應釐清問題、比較制度條件、評估弱勢影響,採小規模試辦與在地轉譯,並建立追蹤評估,避免「摘櫻桃」式移植與象徵性改革。

第3題

實驗教育學生發放教育券(voucher)的議題近來引發討論,請說明教育券 在美國最初倡議的理念,並申述其在美國所引發的主要爭辯。(25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最初倡議與理念:美國教育券(education voucher)通常追溯至 Friedman 1955 年〈政府在教育中的角色〉。他主張政府應負擔教育經費,但不必然直接經營學校;發給家長可抵付學費的憑證,讓其在公立、私立或宗教學校間選擇。其理念是消費者主權、市場競爭與學校多樣化,並使低收入家庭也能享有選擇權,打破學區與公立學校壟斷。
  • 二、理論基礎與政策工具:教育券結合理性選擇、退出權(exit)與發聲(voice)等概念,認為家長以「用腳投票」促使學校改進;供給端則因競爭而創新、提升效率。設計上分為普遍性與目標性、低額與足額、可攜帶與不可攜帶、是否允許宗教學校、是否要求標準化測驗與資訊揭露。美國另有租稅抵免獎學金與教育儲蓄帳戶(ESA),屬同一政策家族。
  • 三、美國實施概況:1990 年 Milwaukee 方案常被視為首個現代學券計畫,之後 Cleveland、華盛頓特區 Opportunity Scholarship、佛州與印第安納等州陸續推行;近年亞利桑那等州擴大為 ESA。各州在資格、金額、學校參與、問責與交通配套上差異甚大,故研究結果不能一概而論,須區分方案設計與對象。
  • 四、主要爭辯:支持者強調選擇權、弱勢脫困、學校創新與公民社會多元;批評者指其造成「篩選效應」(cream-skimming)、加劇種族與社經隔離、抽走公立學校資源,且私立學校問責與資訊揭露不足。學業成效研究結果分歧,部分方案對非裔學生有短期正向效果,部分因管制寬鬆或學校品質參差而無明顯成效;宗教學校補助亦涉及政教分離爭議。
  • 五、法制與政治爭議: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設立條款(Establishment Clause)是核心爭點;Zelman v. Simmons-Harris(2002)認為 Cleveland 方案因中立、私人家長選擇而合憲,但各州 Blaine 修正案仍可能限制。爭辯亦涉及身心障礙、英語學習者、交通、資訊取得與公民共同教育,呈現「選擇自由」與「公共責任」之緊張。
  • 六、對我國實驗教育之啟示:我國實驗教育三法已提供家長選擇,但是否發放教育券須審慎。若採行,宜以弱勢為優先、金額足額、資訊透明、辦學品質與學生權益保障並重,並設計避免篩選與資源排擠的配套;同時保留公立學校改善機制。政策應先小規模試辦、長期追蹤學習與公平效果,不宜將教育券視為萬靈丹。

第4題

英格蘭的中等學校績效責任評量制度(accountability measure)係以該校 學生之中等教育普通證書(General Certificate of Secondary Education, GCSE)的成績為主要依據,請說明主要的績效責任指標,(10分)並申論 該績效責任評量制度對於我國教育改革的啟示。(15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制度背景與定位:英格蘭中等學校績效責任以 GCSE 結果為核心,但並非只看單一考試。2016 年起以「進步 8」(Progress 8)為 headline measure,搭配「成就 8」(Attainment 8)、English Baccalaureate(EBacc)與升學就業去向,形成多指標的學校績效表;Ofsted 視導與地板標準則作為改進與介入依據。
  • 二、主要指標:Progress 8 衡量學生從 KS2 到 KS4 的相對進步,涵蓋英文、數學(各雙倍權重)、三科 EBacc 科目與三科其他認可資格;Attainment 8 為八科(共十個計分位)之總點數,校級以平均呈現。EBacc 指標包括進入 EBacc 的比率、EBacc 平均分數,以及英文與數學達 5 級以上比率;GCSE 採 9 至 1 級,5 級為 strong pass、4 級為 standard pass。另有 16 歲後持續升學、就業或訓練的 destinations 指標。
  • 三、計算與判讀:Progress 8 先依 KS2 成績估算每位學生的期望 Attainment 8,再以「實際 Attainment 8 減期望值,除以 10」得個人分數,校級分數為學生平均。全國平均約為 0,正數代表進步高於同儕;學校若低於地板標準(約 -0.5 且信賴區間上限低於 0),即可能被列為需改善。小校與小群體須看信賴區間,不宜直接排名。
  • 四、制度限制與爭議:此制度提高資訊透明度與弱勢關注,卻可能誘發「應試教學」、課程窄化(尤其藝術、技術科目)、排除弱勢學生、操弄資格科目與小校統計不穩等副作用;以 GCSE 為核心亦難捕捉全人教育、幸福感與公民素養。故英國近年強調 EBacc 與 Progress 8 的平衡,並以 Ofsted 與學校自我評鑑補足。
  • 五、對我國教育改革的啟示:我國 108 課綱強調核心素養與多元學習表現,若建立學校績效責任,宜採「價值增值」而非原始榜單,運用會考與長期追蹤資料估算學生進步,並納入弱勢支持、課程多元、適性輔導與升學就業等指標。公開資訊應附信賴區間與脈絡調整,避免標籤化與升學主義。
  • 六、政策設計建議:可先以校務評鑑與課程評鑑為基礎,建立國家級長期資料庫與資料治理規範,試辦「進步指標」;同時以弱勢生比例、城鄉與學校規模進行情境化比較,將結果用於資源配置與專業支持,而非裁罰或排名。並應納入教師、家長與學生參與,確保績效責任服務於學習改進與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