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客家事務行政 客家歷史與文化考古題
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客家事務行政 客家歷史與文化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4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題目與答案
臺灣不同客語腔調人群與其遷徙背景有關,請試述臺灣客語的主要腔
調,(5 分)並進一步具體說明這些主要客語腔調人群,在中國原鄉分別
對應的「省、府、縣」行政區域。(1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臺灣客語腔調的構成:臺灣客語依原鄉來源可分為四縣、海陸、大埔、饒平、詔安、永定(汀州)等腔,其中四縣與海陸為兩大主流。四縣腔分布於桃竹苗及高雄、屏東六堆;海陸腔集中於桃園新屋、觀音與新竹新埔、竹東、北埔一帶;大埔腔見於臺中東勢、石岡、新社;饒平腔在彰化員林、永靖與苗栗卓蘭;詔安腔在雲林崙背、二崙、西螺;永定腔則見於新北三芝、石門。
- 二、四縣腔的行政區對應:四縣腔得名於清代廣東省嘉應州直隸州所轄四縣,即鎮平縣(今蕉嶺)、平遠縣、興寧縣與長樂縣(今五華);州治程鄉縣(今梅縣)亦屬同一方言區。故其「省、府、縣」對應為廣東省—嘉應州(雍正十一年由程鄉縣升為直隸州)—鎮平、平遠、興寧、長樂四縣。
- 三、海陸腔與潮州、漳州系統:海陸腔源自廣東省惠州府海豐縣、陸豐縣,各取首字而得名。大埔腔源自廣東省潮州府大埔縣;饒平腔源自廣東省潮州府饒平縣。詔安腔源自福建省漳州府詔安縣;永定腔源自福建省汀州府永定縣。此即粵系與閩系客家在臺並存的行政區背景,作答時須留意「府」與「直隸州」的層級差異。
- 四、遷徙背景與腔調分布的關聯:康熙二十三年後渡臺禁令對潮州、惠州人民多所限制,粵籍移民多自廈門官渡或沿海偷渡,抵臺時間較晚,平原沃地已為閩籍所占,遂轉往丘陵臺地。四縣、海陸籍分布於桃竹苗與六堆;大埔、饒平、詔安等少數腔多見於閩客交界或散居街庄,形成今日腔調地圖與族群空間相互疊合的現象。
- 五、補充與答題提醒:南部四縣腔(南四縣)分布於高雄美濃、六龜、杉林與屏東高樹、內埔,聲調與北部四縣略異,仍屬嘉應州系統。作答時宜以「腔調—原鄉州縣—在臺分布」三欄對照呈現,並注意嘉應州為直隸州、潮州與惠州為府、汀州與漳州屬福建省,避免省、府、縣層級混淆。
請詳述清領時期臺灣拓墾社會中「閩主粵佃」格局的形成背景(5 分)
及其土地權利運作制度,(5 分)並分析此一格局如何使得客家族群可以
在臺灣長期定居並且形成地域社會。(10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形成背景:清領前期渡臺禁令與粵籍攜眷限制,使閩籍(泉州、漳州)移民先至,取得平原墾照;粵籍(嘉應州、惠州府、潮州府)移民來臺較晚,沃土已盡,只能向閩籍墾戶或平埔番社承佃,或往近山丘陵開墾,遂有「閩主粵佃」之說。此格局是移民時序、土地稀缺與族群政治共同作用的結果,並非法律明文規定。
- 二、土地權利運作制度:其核心為「一田二主」。墾戶持官府墾照取得業主權(田底、大租權),招佃耕作;佃人取得永佃權(田面、佃底),可自耕、轉佃或退佃,並向業主繳納大租。另有番大租、隘租、租館與管事收租、合股開墾立約分股,以及嘗會、祭祀公業以共有土地收租支應祭祀與獎學,構成多層的權利疊架。
- 三、由佃而業的翻轉機制:永佃權保障佃人長期耕作,佃人得以累積資本,進而購買田底、承買大租權,由佃戶升為業主;亦有閩籍業主他遷或家道中落,將產業頂讓予粵佃。此「由佃而主」的流動,使客家族群在桃竹苗、東勢、美濃、六堆等地逐步取得土地,翻轉原先的族群土地位階。
- 四、地域社會的形成:客家聚落多位於丘陵、臺地與近山,發展茶、樟腦、旱作與隘墾經濟;為防番害與爭水,組成隘寮、庄頭、公館與嘗會,並以伯公、義民爺、三山國王等信仰整合村庄。土地、宗族、信仰與防禦組織相互扣連,形成具邊界與自治機能的地域社會,使客家得以長期定居。
- 五、限制與評述:「閩主粵佃」是概括性的說明,實際尚有粵主閩佃、番業漢佃、合股共業等多元型態,不宜一體適用;族群界線亦常因交易、通婚與契約而流動。作答時宜先述結構,再舉實例(如新竹新埔、臺中東勢、高雄美濃),並指出土地制度與族群關係實為相互建構。
宗族是客家社會的重要基石之一,請說明傳統客家宗族制度之運作包含
那些要素?(15 分)在當代都市化影響下,宗族制度產生了那些變遷?
(10 分)並請評述婦女在這一體制的角色與變革。(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祖堂與祭祀空間:宗族以祖堂(公廳、祖屋)為核心,供奉祖先牌位,懸掛堂號、郡望,廳下設龍神;另有宗祠作為合族祭祀之所,祖塔、風水則安置先人遺骨。空間層級由家戶廳堂、房派公廳到宗祠、祖塔,構成宗族運作的物質基礎,也是派下成員辨識身分的場所。
- 二、系譜與組織:族譜(家譜)記載世系、昭穆字輩、遷徙源流與家訓族規;派下依房份組成,設族長、管理人、派下員大會,議決祭祀、產業與糾紛。嘗會(祖嘗、公嘗)以嘗田、嘗店收租,支應祭祀、修譜、獎學與救濟,是宗族得以延續的重要經濟制度。
- 三、儀式與認同:宗族透過清明、中元、冬至等歲時祭祀與輪值爐主、頭家制度,定期動員派下;並以派下員身分、族譜登錄、祖塔進金等儀式確認成員資格。宗親會、同鄉會則將宗族網絡延伸至跨鄉鎮甚至跨國,形成血緣與地緣交疊的社會資本,維繫散居族人的聯繫。
- 四、都市化下的變遷:人口外移與祖厝拆遷使祭祀空間萎縮,派下員大會召集不易;二○○七年公布、翌年施行的《祭祀公業條例》推動申報與法人化,促使嘗會由傳統公業轉為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土地亦面臨清理與處分。祖塔取代土葬、撿骨習俗簡化,族譜數位化,宗親會轉型為聯誼與獎學團體,功能由生產與防禦轉向文化認同。
- 五、婦女的角色與變革:傳統上女性不登族譜世系、不具派下員資格,媳婦依附夫家,未婚女性死後不得入祀,故有姑娘廟、孤娘信仰。民法繼承編修正與《祭祀公業條例》第四條的適用爭議,經大法官釋字第七二八號解釋(二○一五年)宣告部分規定違憲後,女兒得列為派下員;女性擔任爐主、宗親會理事長者亦漸增,惟實際運作仍受宗族慣習與財產結構牽制。
客家信仰與地方社會關係密切,請評述關於臺灣客家信仰類型的看法;
(15 分)臺灣最盛大的媽祖信仰與客庄的關係為何?(1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信仰類型的幾種分類:臺灣客家信仰常被分為原鄉鄉土神(三山國王、定光古佛、觀音)、拓墾防禦神(義民爺、忠勇公、大眾爺)、土地神(伯公、后土)、祖先與宗族祭祀(祖堂、嘗會),以及佛教齋堂、龍華派、一貫道與基督宗教等。此分類兼具來源、功能與組織面向,但界線並非截然,同一神明常在不同族群與地區扮演不同角色。
- 二、類型的評述:以三山國王為客家專屬神的說法過於本質化,福佬庄亦多奉祀;義民爺則源自林爽文事件等集體犧牲記憶,新埔枋寮義民廟與六堆忠義祠為兩大中心,兼具聯庄與地域整合功能。伯公(田頭、庄頭、水尾、龍神、石頭伯公)分布最廣,最能呈現在地化的土地倫理。類型化有助理解,但須避免以單一神明界定族群。
- 三、媽祖信仰的普遍性:媽祖為臺灣最盛大的女神信仰,隨閩粵移民渡臺而普及,北港朝天宮、大甲鎮瀾宮、白沙屯拱天宮等進香活動動員全臺。客庄亦不乏媽祖廟,如屏東內埔天后宮、苗栗天后宮、竹南后厝龍鳳宮、新竹長和宮、後龍慈雲宮等,說明媽祖信仰跨越族群界線,不能逕以閩南信仰視之。
- 四、媽祖與客庄地域社會:內埔天后宮建於嘉慶年間,為六堆組織的議事與動員中心,兼具軍事、自治與信仰功能;苗栗天后宮由地方士紳倡建,為苗栗庄信仰核心。客庄媽祖常與嘗會、公館、聯庄輪祀結合,透過繞境、進香與爐主輪值,強化村庄聯盟與地方菁英的網絡,也成為跨庄整合的象徵。
- 五、綜合評述:媽祖信仰在客庄並非外來,而是移民社會共同接受的海洋與守護女神;其與三山國王、義民爺、伯公並存,形成多層次的信仰體系。研究者宜採信仰實踐而非族群歸屬的視角,注意神明來源、祭祀組織與地方政治的交互作用,避免將信仰本質化為族群標籤。